一、需企业提供的综合文件部分 1、经济行为的股东会决议。 2、营业执照(经年检)复印件。 3、历年的股权变更的验资报告、工商登记资料。 4、相关产权证明(房产证、土地证、车辆行驶证、专利证书、商标证书、行业资质证书等) 5、被评估单位资产负债表、损益表(前三年及评估基准日),若经审计,提供审计报告。 6、被评估单位介绍(做收益法评估时需提供)。 7、安排财务人员填写评估明细表申报表(样表由评估机构提供),或提供评估基准日最末级科目余額表、固定资产折旧表、存货明细表。 二、需企业提供的专项文件资料 (一) 流动资产及负债评估需提供的资料 1、评估基准日银行存款对帐单、调节表, 2、评估日现金盘点表, 3、存货盘点表, 4、原材料、产成品前三个月的进发存统计表, 5、银行贷款的借款合同及确认函, 6、往来款企业询征函, 7、评估基准日的纳税申报表, 8、评估机构需要的其他资料(项目经理现场根据评估申报中的特殊情况对接)。 (二)机器设备评估需提供的资料 固定资产折旧表、设备台账,重要设备的购货合同、购置发票。 (三)房屋建筑物评估需提供的资料 主要包括厂区平面图、室外管线图,施工图纸(至少提供结构图和建筑施工图)、主要工程概(预)算书、施工单位投标书、工程决算书、施工合同、设计合同、监理合同、工程竣工验收报告,商品房购房证明等。 特殊构筑物(如地下消防水池、污水处理池、大型设备基础)提供施工图纸。 房产若有抵押,提供提供抵押合同和房地产估价报告。 房屋对外出租,提供租赁合同。 (四)在建工程(房地产开发企业存货)评估需提供的资料 主要包括房屋建设审批的用地、规划、施工许可证复印件,在建工程慨(预)算书、或决算书,工程“完工月报表”和“工程价款结算单”。 (五)土地使用权评估需提供的资料 国有土地使用证(复印全,包括附图和标点尺寸),国有土地出让合同。若抵押,提供抵押合同和土地估价报告。 (六)长期投资需提供的资料 控股子公司同母公司要求提供资料,填报资产评估申报表并准备以上资料。 非控股子公司不填写资产评估申报表,但需提供:最近三年财务报表,受资企业经营概况、国家产业政策及税收优惠等情况材料,受资企业公司章程及投资协议,受资企业房地产土地使用权明细表。 |